当公司交付后的产品已经发现、或可能有批量的不符合(包括存在安全危害)时,能及时将有关信息通知相关方,并实施产品撤回/召回,迅速完全地使有关问题产品得控制,避免或降低危害的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公司任何已经发现、或可能发生的不符合产品的信息传递和回收过程。
3、职责
3.1 雷竞技百科
管理部负责监视实施撤回/召回。
3.2 总经理负责任命启动和执行撤回/召回人员。
3.3 撤回小组组长负责撤回/召回计划的批准。
3.4 各部门参与和配合完成本程序的要求。
4、控制程序
4.1撤回/召回的时机
当公司存在已售不合格产品已经不在公司控制下时(如已经交付),应启动撤回/召回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都可能涉及待撤回/召回产品,启动撤回/召回程序:
4.1.1顾客的投诉(见客户要求与内外部沟通控制程序)。
4.1.2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不符合的产品。
4.1.3媒体报告的不符合的产品或事件。
4.1.4公司内部检查发现不合格产品已经交付(见《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
4.1.5其他的改变(包括技术、法律行规和突发事件)影响到已交付的产品雷竞技百科
或安全。
4.2 待撤回/召回产品的识别和评价
4.2.1产品撤回/召回小组,应监视与产品撤回/召回有关的信息。
4.2.2出现4.1情形时,撤回/召回组组长应立即召开小组会议进行撤回/召回评审,需要时,应要求最高管理者和法律顾问、行政主管部门参加。
4.2.3撤回/召回评审的内容包括:撤回/召回原因;信息的来源、可信度;以往的产品安全记录、危害程度;政府卫生部门的流行病学咨询记录;待撤回/召回产品的范围(包括产品线和地理区域);撤回/召回的等级;一旦启动撤回/召回,还应制定撤回/召回计划,明确撤回/召回的方法、途径和撤回/召回产品的处理等。
4.2.4产品撤回/召回的等级:
1)一级撤回/召回:食品由于生物、化学、物理的污染,经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严重健康损伤甚至死亡的,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24小时以内启动撤回/召回。
2)二级撤回/召回:由于生物、化学、物理的污染,食品经食用后已经或者可能导致一般健康损害,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48小时以内启动撤回/召回。
3)三级撤回/召回:标签、标识存在虚假标注的食品,在知悉食品安全风险后72小时以内启动撤回/召回。标签、标识存在瑕疵,食用后不会造成健康损害的食品,可以自愿撤回/召回。
4)四级撤回/召回:由于产品可能存在潜在不安全因素或产品包装可能存在缺陷或潜在不安全因素者;客户投诉并要求者,经公司食品安全小组评估决定撤回/召回,在做出决定后72小时以内,启动撤回/召回。
4.2.5 在有确切的信息支持时,撤回/召回的评审的总时长不应超过半个工作日。
4.2.6 撤回/召回的启动由撤回/召回小组组长负责。
4.3 确定不安全批次产品的状况
确认要进行撤回时,撤回/召回小组应首先组织确定不安全批次产品的状态。
4.3.1 生产管理部、供应链部等应盘查不安全批次产品的库存及生产情况。
4.3.2 销售部应统计不安全批次产品的销售情况和运输状态。
4.3.3撤回小组应对不安全批次对相邻批次的影响程度进行评估,如认为存在安全风险时,应对相邻批次的产品留样进行复查,以证实是否不安全并查明不安全的原因。确认相邻批次不安全时也应同时启动撤回/召回。
撤回/召回小组应对各部门的统计情况进行汇总,核对有无遗漏。
4.4 撤回/召回的程序
启动撤回/召回后,应在4小时内掌握99.5%召回产品信息,以便能及时召回。
4.4.1 对库存不安全批次的产品进行隔离和封存,立即停止不安全食品的生产。
4.4.2 立即制定撤回/召回计划、撤回/召回通知或公告,三级以上等级的召回/撤回应向行政主管部门、认证机构通报。立即通知客户停止对不安全产品的销售、使用,并封存库存未使用的不安全产品,及时撤回/召回已经销售出去的、使用了不安全产品作为原料的终产品。如果撤回/召回不安全产品涉及原辅料因素,供应链部应立即通知产生问题的原辅料的供应商。
4.4.3 撤回/召回计划应编制成文件,内容包括:
1)公司的名称、地址、撤回/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24h联系方式、代表的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2)撤回/召回产品的信息:撤回/召回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批次、数量、生产日期及撤回/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
3)撤回/召回的原因及危害后果。
4)产品撤回/召回的等级、流程、途径和时限。
5)撤回/召回通知或者公告的内容及发布方式。
6)撤回/召回产品的处置措施
7)受撤回/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撤回/召回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撤回/召回有关的费用和赔偿。
8)给批发商和零售商的撤回/召回计划范本,或作为撤回/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撤回/召回。
9)召回的预期效果。
4.4.4产品撤回/召回公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工厂名称、地址、具体负责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2) 产品名称、商标、规格、批次、生产日期等。
3) 召回原因、等级、起止日期、区域范围。
4) 生产工厂的义务和消费者退货及赔偿的流程。
4.4.5撤回/召回公告应在作出决策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合适方式可以是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等,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均应编制“撤回/召回信息发布记录”。
4.4.6实施一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二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实施三级召回的,应当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召回工作。
4.4.7 撤回/召回产品的处理
1)撤回/召回产品应在《产品撤回/召回登记表》中予以记录并在处理前进行标识和隔离。
2)撤回/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规定处理,并注明为撤回/召回产品处理。
3)撤回/召回产品标签、标示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存在瑕疵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
4)当撤回/召回产品的处置方法为报废时,可在客户或相关方的监督下进行或者由公司集中销毁处理。
4.4.8 采取必要的整改及纠正措施,以防止不安全产品再次出现。
4.4.9 产品撤回/召回的结束和报告:
1)撤回/召回计划要求的产品全部回收并妥善处理完毕,表示该次撤回/召回活动结束。
2)撤回/召回活动结束后,撤回/召回小组应编制撤回/召回报告,作为管理评审的输入。撤回/召回报告应包括撤回/召回的原因,范围和结果。
4.4.10 雷竞技百科
管理部负责监督整个撤回/召回过程,及时检查撤回/召回是否有效,以保证撤回/召回目的能够实现。
4.5 撤回/召回的公关
为了避免损害公信,公司应对公众的报道作好准备,并指定专人负责,以便恰当地向公众传达撤回/召回相关的信息。
4.6 纠正和纠正措施
4.6.1 组织应通过使用验证试验、模拟撤回/召回或实际撤回/召回来验证召回程序的有效性,并记录结果,利用结果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
4.6.2 发生撤回/召回时,产品撤回小组应根据撤回/召回报告,对撤回/召回程序和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纠正和纠正措施。
4.7雷竞技百科
管理部每年要至少组织一次产品安全事件撤回/召回演练。以确保产品撤回/召回控制程序正常运行。
5、相关文件
《不合格和潜在不安全品控制程序》
6、记录
6.1 撤回/召回信息发布记录
6.2 产品撤回/召回登记表
6.3 撤回模拟演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