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温度和时间
1.1 应根据产品的特点,规定用于杀灭微生物或抑制微生物生长繁殖的方法,如热处理,冷冻或冷 藏保存等,并实施有效的监控。
1.2 应建立温度、时间控制措施和纠偏措施,并进行定期验证。
1.3 对严格控制温度和时间的加工环节,应建立实时监控措施,并保持监控记录。
2、 湿度
2.1 应根据产品和工艺特点,对需要进行湿度控制区域的空气湿度进行控制,以减少有害微生物的繁殖;制定空气湿度关键限值,并有效实施。
2.2 建立实时空气湿度控制和监控措施,定期进行验证,并进行记录。
3、 生产区域空气洁净度
3.1 生产车间应保持空气的清洁,防止污染食品。
3.2 按 GB/T 18204.1 中的自然沉降法测定,清洁作业区空气中的菌落总数应控制在30CFU/皿以下。
4、 防止微生物污染
4.1 应对从原料和包装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微生物的污染。
4.2 用于输送、装载或贮存原料、半成品、成品的设备、容器及用具,其操作、使用与维护应避免对加工或贮存中的食品造成污染。
4.3 加工中与食品直接接触的冰块和蒸汽,其用水应符合 GB 5749 的规定。
4.4 食品加工中蒸发或干燥工序中的回收水、以及循环使用的水可以再次使用,但应确保其对食品的安全和产品特性不造成危害,必要时应进行水处理,并应有效监控。
二、化学污染的控制
1、 应建立防止化学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提出控制措施。
2、 应选择符合要求的洗涤剂、消毒剂、杀虫剂、润滑油,并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使用;对其使用 应做登记,并保存好使用记录,避免污染食品的危害发生。
3、 化学物质应与食品分开贮存,明确标识,并应有专人对其保管。
三、物理污染的控制
1、 应通过采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确保产品免受外来物(如玻璃或金属碎片、尘土等)的污染。
2、 应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电子金属检查器等)防止金属或其他外来杂物混入产品中。
3、 不应在生产过程中进行电焊、切割、打磨等工作,以免产生异味、碎屑。
四、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1、 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范围、用量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
2、 在使用时对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准确称量,并做好记录。
五、包装材料
1、 包装材料应清洁、无毒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 包装材料或包装用气体应无毒,并且在特定贮存和使用条件下不影响食品的安全和产品特性。
3、 内包装材料应能在正常贮存、运输、销售中充分保护食品免受污染,防止损坏。
4、 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材料如玻璃瓶、不锈钢容器等在使用前应彻底清洗,并进行必要的消毒。
5、 在包装操作前,应对即将投入使用的包装材料标识进行检查,避免包装材料的误用,并予以记录,内容包括包装材料对应的产品名称、数量、操作人及日期等。
六、产品信息和标签
产品标签应符合GB 7718、相应产品国家标准及国家其它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