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对“生产经营单位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证责任”任务,明确由人社部门牵头、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落实;对“有关部门、地区要精心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任务,明确由安委办、规资部门依职责牵头,应急管理、能源、交通运输、交管等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具体落实,宣传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曝光和宣传报道;对“各地区要尽快配齐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确保有足够力量承担监管任务,不得以改革为名层层下放执法责任,对个别地区撤销市级执法队伍的错误做法坚决予以纠正”任务,明确应急管理、编办、组织等有关部门为责任单位。
太原市将分三个阶段贯彻落实15条硬措施。第一阶段为认真学习、自查自纠阶段,各级各部门要做到传达学习全覆盖、逐项对照自查自纠全覆盖,找出差距和不足,明确方法和步骤,并形成问题清单,报太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第二阶段为全面整改、督导抽查阶段,针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问题和不足,通过召开推进会、督导检查等方式,看党政领导是否组织研究落实、是否制定方案等,推动今年8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第三阶段为长期坚持、巩固提升阶段,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照15条硬措施落实情况,总结一批典型经验成果,形成抓落实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在全市宣传推广,推动全市安全生产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太原市安委会要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做到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迅速、措施上得力。要将15条硬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结合起来,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人员逐条抓,逐条推动落实。要加强对15条硬措施落实情况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并将其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