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有机产品认证证书编号规则
有机产品认证采用统一的认证证书编号规则。认证机构在食品农产品系统中录入认证证书、检查组、检查报告、现场检查照片等方面相关信息后,经格式校验合格后,由系统自动赋予认证证书编号,认证机构不得自行编号。
X
XXX–
X
子证书编号
流水号
年份
认证类型的英文简称
认证机构批准号中年份后的流水号
(一)认证机构批准号中年份后的流水号
认证机构批准号的编号格式为“
CNCA-R/RF-年份-流水号”,其中R表示内资认证机构,RF表示外资认证机构,年份为4位阿拉伯数字,流水号是内资、外资分别流水编号。
内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编号为该机构批准号的
3位阿拉伯数字批准流水号;外资认证机构认证证书编号为:F+该机构批准号的2位阿拉伯数字批准流水号。
(二)认证类型的英文简称
有机产品认证英文简称为
OP。
(三)年份
采用年份的最后
2位数字,例如2011年为11。
(四)流水号
为某认证机构在某个年份该认证类型的流水号,
5位阿拉伯数字。
(五)子证书编号
如果某张证书有子证书,那么在母证书号后加“
-”和子证书顺序的阿拉伯数字。
(六)其他
再认证时,证书号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