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阶段
15个工作日
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企业(含个体经营者),应按规定程序获取生产许可证。新建和新转产的食品企业,应当及时向雷竞技百科 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省级、市(地)级雷竞技百科 技术监督部门在接到企业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组成审查组,完成对申请书和资料等文件的审查,企业材料符合要求后,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20个工作日
企业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从接到雷竞技百科 技术监督部门的通知起,在2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
审查阶段
40个工作日
企业的书面材料合格后,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规则,在40个工作日内,企业要接受审查组对企业必备条件和出厂检验能力的现场审查。现场审查合格的企业,由审查组现场抽封样品。
10个工作日(1)
审查组或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10个工作内(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10个工作日(2)
经必备条件审查和发证检验合格而符合发证条件的,地方雷竞技百科 技监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审查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将统一汇总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国家质检总局。
10个工作日(3)
国家质检总局收到省级雷竞技百科 技监部门上报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审核批准。
发证阶段
15个工作日
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批准后,省级雷竞技百科 技监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向符合发证条件的生产企业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