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此通知。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4日
2021年广东省食品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2021年广东省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管理责任,强化监管部门监管责任,及时发现并消除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顽疾问题和突出隐患,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二、重点检查对象
学校(含幼儿园,以下同)食堂、校外托管机构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向学校供餐的集体配餐单位;养老机构、大型企业食堂及相关集体配餐单位;重大节假日的消费重点区域如车站码头、高速公路周边、旅游景区的食品经营单位;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大型商场超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
三、时间安排和检查方式
结合重点工作安排、重要时间节点如春秋开学季、重大节假日和食品安全风险研判情况以及突发性食物安全事件等,省局对上述重点检查对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采用飞行检查、联合飞行检查、督促指导、专项检查、专项监督抽检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一)随机选派检查组
省局随机选取相关检查人员组成2至3个飞行检查组,每组人员至少3名监管人员。检查组选定目的地后赴相应地市开展检查。
(二)随机抽取检查对象
各检查组从各地提供的食品经营单位名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开展检查。
(三)检查结果主动公开
检查组将检查结果及时形成检查通报进行挂网公开,并将相关检查结果及时录入广东省智慧药监系统和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品经营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计划应包含但不限于本计划所列的重点检查对象。
(二)省局对万人以上大型企业食堂实行全覆盖飞行检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单位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粤市监办发〔2020〕620号)要求,对辖区内单位食堂开展监督检查。
(三)现场检查过程中应及时取证,对不符合食品安全监管要求的设施、设备、物料等实物和现场情况进行拍摄和记录,对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复印。
(四)在检查中有涉及抽检的,应重点检测食品中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以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