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4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2018年12月29日)
沪市监食生[2018]91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对上海市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双随机”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沪食药监食生〔2018〕179号)要求,为迎接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原市食药监局于2018年10、11月,抽调部分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对本市部分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
经查,部分企业仍存在一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存在问题企业所在区市场监管局已及时开展相关后续处理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别采取了约谈企业负责人、责令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目前24家企业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2家正被立案查处中。
现将相关检查情况(见附件)通报各区市场监管局,请各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工作,督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相关企业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要求。
附件:24家食品生产企业“双随机”飞行检查情汇总表.docx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