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发放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流程图
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省局应当在6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之日起,省局应当在60日内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决定(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规定的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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