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在开展ISO 9001标准审核时,经常会提到“过程审核”和“条款审核”两种审核方法,本文将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分析。
一、过程审核
优点:
关注过程审核是ISO 9001:2015标准的关键要素之一。抓住“过程”这个主线,能深入对“过程”的全过程予以审核,能对“过程、结果”有准确的判断,对促进过程改进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不足:
“过程审核”首先要关注认证范围内有多少过程,以及各过程中的相互联系和次序,熟悉过程涉及的部门和岗位设立情况。依据“过程”开展审核工作可能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反复对一个部门开展审核,对企业正常生产影响较大
以汽车厂发动机安装过程为例,通常需要涉及采购、库存、物料配送、在制品、生产线、安装、调试、入库等过程环节。分别涉及采购、物流、生产、检验等部门;涉及ISO 9001:2015标准的4、5、6、7、8、9、10章节条款。
以汽车后轴安装过程为例,通常需要涉及采购、库存、物料配送、在制品、生产线、安装、调试、入库等过程环节;分别涉及采购、物流、生产、检验等部门;涉及ISO 9001:2015标准的4、5、6、7、8、9、10章节条款。
如果依据“过程审核”的要求,负责发动机过程的审核员与负责后轴过程的审核员,会分别在不同时间重复审核“采购、库存、物料配送、在制品、生产线、安装、调试、入库”等过程环节,并走访采购、物流、生产、检验等部门。让迎审部门忙于应对不同审核老师的审核,也会影响正常生产。
如果是专项审核,这个方法比较好。例如:开展发动机专项审核。
2.审核用时间长,转换现场浪费时间
以发动机审核为例,在审核“采购、库存、物料配送、在制品、生产线、安装、调试、入库”等过程环节,要分别走访采购、物流、生产、检验等部门,会有大量的时间浪费在审核现场的转换上,审核时间会相对延长。
二、条款审核
优点:
以部门职责和涉及的条款为主线,对部门工作和条款实施情况予以审核,能够准确判断某部门、某条款的实施情况,对促进条款实施和部门工作改进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由于审核中不用频繁转场,所以节省审核时间。迎审部门一次迎审时间相对集中,也便于安排相关工作。
因涉及审核时间问题和企业承受意愿,多数认证公司选择部门、条款审核方式。
不足:
“条款审核”首先要关注企业有多少个部门及其职责,关注某一部门涉及什么条款。依据条款开展审核工作可能存在以下两个问题。
1.对过程评审不充分,只关注了过程中的某一段工作运行情况
例如:审核采购部门,主要涉及8.4、8.6 等一些条款。但对采购后的物品流动和使用情况不知道,不能对“采购、库存、物料配送、在制品、生产线、安装、调试、入库”等全过程予以评审。
如果是部门审核,这个方法比较好。例如:开展采购部专项审核。
2.条款过于分割,不能把条款连贯审核
例如:在采购部审核8.4条款时,不能对采购计划的输入(8.3.5)、输出(8.1)予以评价审核,不能对采购物品的下游(8.5、8.6)予以审核。虽然有可能评价部门内的8.6条款,也只是审核了进货检验证据,不能对质检部门的8.6条款的实施予以审核。
综上所述,“过程审核”和“条款审核”各有利弊,不能一概而论。应考虑各方面因素和现实情况,特别是考虑审核时间对审核工作的影响,合理策划审核方案,以实现预期的审核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