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应按本准则要求建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在必要时进行更新。
组织应确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范围。该范围应规定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所涉及的产品或产品类别、过程和生产场地。
组织应:
a) 确保在体系范围内合理预期发生的与产品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得以识别和评价,并以组织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伤害消费者的方式加以控制;
b) 在食品链范围内沟通与产品安全有关的适宜信息;
c) 在组织内就有关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更新进行必要的信息沟通,以确保满足本准则要求的食品安全;
d) 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定期评价,必要时进行更新,确保体系反映组织的活动,并纳入有关需控制的食品安全危害的最新信息。
针对组织所选择的任何影响终产品符合性的源于外部的过程,组织应确保控制这些过程。对此类源于外部的过程的控制应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加以识别,并形成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