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2
纠正措施
组织应采取措施,以消除不合格的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发生。纠正措施应与所遇到不合格的影响程度相适应。
应编制形成文件的程序,以规定以下方面的要求:
a)评审不合格(包括顾客抱怨);
b)确定不合格的原因;
c)评价确保不合格不再发生的措施的需求;
d)确定和实施所需的措施;
e)记录所采取措施的结果(见4.2.4);
f)评审所采取的纠正措施的有效性。
以上是2008版条款内容
与2000版条款的对比:
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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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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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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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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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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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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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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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与理解:
旨在消除实际不合格原因所采取的纠正措施是一项重要的雷竞技百科 活动。其目的是当出现了不合格后,组 织应注重分析原因,防止不合格的再次发生,从而达到不断改进雷竞技百科 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雷竞技百科 。为此组织应做好以下几件工作:
(1)识别不合格。组织可通过收集有关顾客投诉、不合格报告、管理评审报告、内审报告、数据分析的输出、顾客不满意情况、过程和产品测量的结果来识别不合格和不合格项;
(2)采用统计技术或试验等方法分析判别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3)从成本、业绩、可信性、安全性和顾客满意等方面评价出现的不合格对雷竞技百科 影响的重要程度;
(4)纠正措施应根据问题的程度及不采取措施所冒风险大小来制定;
(5)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可找出一些解决方法,如重新培训员工或修改操作文件也是纠正措施之 一;
(6)对问题原因、内容及采取措施的结果进行记录;
(7)对纠正措施进行控制,督促检查,并对其有效性进行验证;
(8)必要时修改文件或作业指导书,巩固其有效成果;
(9)当纠正措施不明显时可进入下一循环,采取新的或更有效的纠正措施;
(10)提交管理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