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本操作规程,使包装岗位的清场操作规范化,避免混装及差错发生。
2. 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规格和品种包装岗位的清场操作。
3. 责任
本工序操作人员、带班组长、车间主任、质检员对此操作的实施负责。
4. 内容
4.1 本工序操作完毕,当班人员应立即进行清场清洁操作。如特殊原因不能立即清场清洁,应立即悬挂“待清场”和“待清洁”的状态标志。
4.2 首先清理所有生产性遗留物,将包装好的成品运至待验区。
4.3 检查剩余包装材料数量,填写退库记录;已盖批号及污损的标签在质检员监督下由车间人员“包装材料销毁管理规程”销毁,并填写标签销毁记录,标签的领用数等于标签的实用数、退库数和销毁数之和;破损的其它包装材料或已盖批号的包装材料也同时销毁。
4.4 废弃的生产性物料应按照“废物垃圾管理规程”处理,已用包装材料的标签、合格证等、以及一次性可收集的状态标志物应作为凭证收集归并于批生产记录。
4.5 把未装箱的剩余产品零头退回到库房并作记录。
4.6 按本岗位“厂房设施清洁操作规程”对厂房设施进行清洁,必要时按照“消毒和消毒剂使用管理规程”对厂房内环境进行消毒。
4.6.1 用湿毛巾擦去门窗、内墙面、桌面上的不洁物。
4.6.2 用干毛巾拭去灯具、开关箱外壳表面灰尘。
4.7 对设备进行清洁,合格后挂“已清洁”状态标志卡。
4.8 整理该批包装的生产记录,转交到生产中心。
4.9 本岗位各种状态标志卡由班长收回,放入批生产记录中。
4.10 将生产过程用的容器具、工器具,移至容器具洗存处,对容器具、工器具进行清洗,放固定位置。
4.11 用扫把扫去地面上的废纸屑、残留物及污物,用拖把擦去地面上污物。
4.12 工作完毕后,把使用的扫把、毛巾、拖把送往本区“洁具洗存处”,进行洗涤、清洁保存。
4.13 清场、清洁结果请车间主任或质检员检查。
4.13.1 所有清场、清洁、检查过程详细记录
4.13.2 清场结束填写包装岗位的清场记录(正副本)。由质检员或车间主任检查合格后由清场人及检查人在清场记录上签名。
4.13.3 包装岗位的清场记录(正本)归入本批产品的批包装记录。包装岗位的清场记录(副本)作为下批产品的清场合格凭证,归入下批产品的批包装记录。
4.13.4 清场、清洁检查合格,由质检员或车间主任发给“清场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