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的被审核方应按文件要求对不符合实施纠正及(或)纠正措施。
对系统原因导致的不符合,受审核方应调查问题根本原因,评价不符合存在风险,在此基础上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受审核方应确定措施实施责任人,必要时可制定整改方案,确保实施有效的纠正措施。
二、一般的纠正措施
纠正措施应与不符合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水平相适应。
纠正措施的选择应关注风险与成本的平衡,应评估纠正措施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确定存在不利影响,应在实施纠正措施之前准备必要的弥补方案。
三、无法完成的纠正措施
某些产生不符合的原因,无论采取怎样的措施均无法消除,受审核方应查明不符合的影响并将影响降至最低。
四、纠正措施的有效性验证
受审核方完成纠正及(或)纠正措施后,内审组应组织对纠正及(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实施验证。
验证标准通常为:
—是否有证据表明受审核方已实施相关纠正措施或已进行了不符合纠正
—没有再次发生不符合。
—必要时,可在初次验证一定时间后实施跟踪验证。
五、纠正措施的总结
内审责任人应对内部审核的结果和采取的纠正及(或)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和评审,并将其输入管理评审。
六、内审的改进
实验室在内部审核活动中识别风险和改进机会,制定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实验室不仅应将不符合输入管理评审,还应将观察项、改进建议纳入改进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