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洗涤剂
1、证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依据
国务院令第440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7.9)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实施细则的公告〔2018年 第26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三)食品用洗涤剂部分
3、定义
食品用洗涤剂是指用于洗涤和清洁食品、餐饮具以及接触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容器和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
4、范围
包括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机洗餐具用洗涤剂、标明用作餐具、水果、蔬菜洗涤用的洗洁产品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与食品接触的机械、管道、传送带、容器、用具等所使用的洗涤剂产品(不包含纯酸、纯碱和无机盐或仅用纯酸、纯碱、无机盐混合或稀释得到的洗涤剂)。
二、消毒剂
1、证书
《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2、依据
卫生部《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规定》(2009.11.16)
3、范围
消毒剂部分包括:
(一) 粉剂消毒剂。
(二) 片剂消毒剂。
(三) 颗粒剂消毒剂。
(四) 液体消毒剂。
(五) 喷雾剂消毒剂。
(六) 凝胶消毒剂。
三、洗手液
1、证书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2、依据
国务院令第727号《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2020.6.16)
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 第144号)
3、定义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四、涉水化学处理剂
1、证书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2、依据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令第31号《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4.17)第十二条 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准文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
国卫办监督发〔2018〕25号《关于印发省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
3、定义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连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新材料和化学物质。
4、范围
1)絮凝剂、助凝剂
聚合氯化铝(碱式氯化铝、羟基氯化铝)、硫酸铁、硫酸亚铁、氯化铁、氯化铝、硫酸铝(明矾)、聚丙烯酰胺、硅酸钠(水玻璃)及其复配产品。
2)阻垢剂
磷酸盐类、硅酸盐类及其复配产品
3)消毒剂
次氯酸钠、二氧化氯、高锰酸钾、过氧化氢。
五、卫生杀虫剂
1、证书
《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登记证》
2、依据
《农药管理条例》(2022修订)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7年6月21日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公布,2018年12月6日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2号修订)。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
3、定义
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4、范围
(一)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包括昆虫、蜱、螨)、草、鼠、软体动物和其他有害生物;
(二)预防、控制仓储以及加工场所的病、虫、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三)调节植物、昆虫生长;
(四)农业、林业产品防腐或者保鲜;
(五)预防、控制蚊、蝇、蜚蠊、鼠和其他有害生物;
(六)预防、控制危害河流堤坝、铁路、码头、机场、建筑物和其他场所的有害生物。
六、危险化学品
1、说明
食品工厂所使用的化学品中,有一些列入我国《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这还包括了一些食品添加剂,如亚硝酸钠、氢氧化钾、硫磺、乙酸乙酯。对这些食品添加剂除了按食品添加剂的要求进行管理,还需要按照危险化学品进行管控。
2、证书
《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行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包括仓储经营,下同)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