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好的仓库管理需要重点关注的四大要素:出入库、库存、盘点、安全:
一、出入库管理
1、入库管理
(1)产品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产品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雷竞技百科 、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
(3)产品入库根据入库凭证,现场交接接收,必须按所雷竞技百科 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做好入库登记。
(4)产品入库,要按照不同的型号、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入货架的相应位置储存,同时做好防潮、防锈等相关处理,保证货物的安全。
(5)确保物品数量准确。做到账、物、卡、货物相符合。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并解决问题。
(6)精密、易碎及贵重物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要做到妥善保存。
(7)拒收原则:残次品和损坏品,拒收;单上产品条码、品名与实务不符,拒收;商品雷竞技百科 不合格,未通过基本认证,拒收;进口商品无中文标签,拒收
2、出库管理
(1)出库的货物必须有经手人签字或打印的具体单据或附件,详细记录货物货号、尺码;
(2)仓库每天对应前一天的出库记录扣除库存,并对出库的款型进行盘点检查是否有记录 错误(3)如有物流发送的货物发送人需保存好底单并做好登记准确记录地址、收件人、单号;
(4)如果出现库存和出库记录核对不匹配,需要重新盘点错误的货号,仔细核对出库资料查 阅错误出处,如有必要需要对所有库存全部重新盘点。
二、库存管理
从仓库环节来看,库存最重要的就是准确性。库存的准确性对仓库管理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其准确率更是综合反映仓库管理水平,仓库物流的作业流程情况,是物控、则务、采购、品质、生产等部门作出正确的物料管理与控制决策的重要依据,相对而言,库存准确率一旦不准确,就会给企业及相关部门错误的信息依据,使企业及相关部门做出错误的决策,给企业造成的影响损失是不敢想象的。
提升库存准确性的日常工作:
1、加强日常培训教育,仓库每个员工都知道仓库工作的性质,从主观意识上认识每个岗位的重要性。提高物料保管人员责任心和工作积极性,实行发料员库位区域包干制,改善差异责任扯皮。加强工作监督,针对准确率实施绩效考核。
2、收料必须保证料件图号、数量、批次准确,有任何不明确的现象,物料员务必清楚后才能入库。
3、把整理库位工作落实到日常工作中,通过发料、转库过程核对库存情况,一旦发现数量、库位差异立即查找原因确定后调整。
4、发料严格按照领料单数量和批次,确保发料数量和先进先出的准确性,发料每个出现的误将差记入该员工绩效。
5、严格控制借料、换料、退料;超期物料送检做到送、收数量保持一致。
6、每月统计差异率,差异原因分大类分析,仓库内对每月物料员工作库位差异率排名公布,并作为当月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盘点管理
1、制定盘点计划:时间、人员、设备、盘点范围、盘点方法、需要的物品、分配责任区制定分区盘点表;
2、做好准备:清洁整理好仓库,整理好单据账本,账目结清,对特殊物品做好标识,通知各部门及人员盘点时间;
3、实施盘点:两人一组按照分区盘点表逐一清点,不合格品分开存放,清点完后贴上标签。初盘完毕后,以初盘表为依据,更换人员进行复盘,以红笔记录。第三人核查两组数据,无误后汇总盘点表。与电脑系统数据核对进行对照;
4、处理残次品;
5、追查盈亏原因,提出解决措施;
6、调整库存数据,总结填写盘点报告,对责任人进行奖罚。
四、安全管理
1、储存安全:
(1)甲、乙类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严禁和丙类等仓库混存。(2)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物料及物品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物料及物品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每垛占地面积不应大于100 m2;垛与垛的间距不小于1m;垛与柱、梁间距不小于0.3m;垛与墙的间距不小于0.5 m;高架库内堆放应符合设计要求;堆垛与灯的距离不应小于0.5 m。注:以上距离可用划线定位进行可视化,库房地面定位标线方法:线宽:10cm;材料:环氧地坪漆;颜色:黄色漆,浅色地板用中黄Y07,深色地板用柠黄Y05。
2、电气安全:
(1)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
(3)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5)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配电箱。
(6)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7)仓储场所的电器设备应与可燃物保持不小于0.5米的防火间距。
(8)仓储场所的电动传送设备、装卸设备、机械升降设备等的易摩擦生热部位应采取隔热、散热等防护措施。
(9)仓储场所的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如:红外热像仪检测、电缆绝缘检测、外观检查等。禁止长时间超负荷运行。(10)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
(11)电动叉车及储电池严禁在仓库内充电。
3、库房消防等安全:
(1)库区内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设置醒目的禁烟等安全警示标志;需要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
(2)库区(含露天堆场)周围100 m内张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志;
(3)仓储门口必须张贴醒目的“禁止烟火”等警告标识;
(4)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5)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6)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严禁堵塞圈占;
(7)仓储场所设置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应设置明显标志并保持通畅,不应堆放物品或设置障碍物;
(8)高架库区域实行封闭管理,并有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的标识;巷道入口处安装门锁或门禁、联锁装置;只有排除故障、检查、维修人员方可进入,巷道内存在碰撞、触电、坠落物等伤害可能的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9)生产车间与丙类仓库未用实体墙隔开;
(10)设有仓库的建筑内,严禁设置员工宿舍;
(11)仓储外围严禁搭建铁皮棚影响消防救援;
(12)占地面积大于1500㎡的乙、丙类仓库,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实有困难时,应沿建筑物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3)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设置消防栓;
(14)仓库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的仓库应至少设置两个安全出口;
(15)仓库相邻两个安全出口边缘距离不小于5米;
(16)丙类仓库不应设有办公室;确需设置的,应按消防要求做防火分隔。
(17)丙类仓库直通室外的防火门应安装乙级及以上防火门;
(18)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000㎡的棉、毛、丝、麻、化纤、毛皮及其制品的仓库;每座占地面积大于1500㎡或总建筑占地面积大于3000㎡的其它单层或多层丙类仓库,应设置自动灭火系统;
(19)库房内需要设置货架堆放物品时,货架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制作;
(20)仓库管道穿墙缝隙、孔洞须做好防火填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