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本市2021年特殊
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相关工作部署和本市市场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市特殊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上海市2021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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