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2019年11月12日至2019年11月18日(节假日除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论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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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