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检系指从原样本中另取样品重复包括样品制备在内的检验全过程;
2、若为仪器设备不正常,应重新校正仪器;
3、若为试剂不纯,应重新更换试剂;
4、若为操作者工作不规范,则严格规范操作过程;
5、若操作室温、湿度异常,则应重新调节室温、湿度,然后再进行复检。
6、复检作为实验室调查阶段的调查手段,目的是弄清结果超标是否系试验仪器故障或属样品处理方面的问题。不允许为获得达标的结果而反复进行复检,最多允许复检两次,复检次数应有科学依据。复检应由另一检验人员进行。若复检及调查分析可确认0OS/00E系实验室失误,则复检结果可取代超标结果,但超标结果仍需保留,并作出说明。此说明应有相关人员和QC经理的签名和日期。
七、OOS调查过程中检验人员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1、检验人员的实验室调查:
检验人员首先必须明确其应对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检验人员在进行实验时应达到以下要求:
(1)充分掌握检验方法,了解原理、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
(2)确保所用仪器符合检验要求,仪器经过校验且在有效期内;
3)如分析方法有系统适用性要求,则必须在系统适用性试验完成后,仪器方可使用;
(4)在检验过程中发生样品溢出或转移不完全等差错时,应及时作好记录,并重新开始检验,不可在发现差错后继续检验;
(5)试验完成后,即应检查检验结果,达标时方可弃去试验溶液和标准溶液;
(6)对于在方法中规定使用平均检验结果的,检验人员在结果判定时注意:
用于平均的各检验结果应计算相对标准偏差,若平均检验结果合格,而相对标准偏差不符合要求,检验人员应复检并作记录:若各检验结果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那么无论平均值是否合格,均应作为检验结果超标处理;
(7)检验人员应对实验过程中涉及的各个因素进行检查,以确认00S/0OE是否与检验或计算差错相关,若发现检验或计算错误,应作好记录并重新检验或计算:若检验人员不能找出超标原因,则应保留试验溶液并报告QC经理。
八、OOS调查过程中QC经理的具体职责是什么?
1、检查所用的试验溶液、试验样品及所用玻璃器皿是否正确、符合要求;
2、与检验人员讨论分析方法,确认无操作及理解方面的问题;
3、检查包括图谱在内的原始数据,看是否有异常或可疑的信息;
4、检查仪器运行是否正常;
5、检查实验操作有无差错;
6、对于色谱系统,可将保留的试验溶液重新进样,以证明是否为仪器偶然偏差所致(如进样时引入了一小气泡),排除对系统的怀疑。
7、当有明显的证据表明系实验失误时,QC经理应将超标结果判定无效并进行复捡,以获得反映样品实际情况的数据;若无明显证据表明是实验室失误时,应立即通知评价人员,以便作进一步调查。
九、检验用对照品应如何储存?
1、将标准品或对照品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环境,放到规定的位置;
2、标准品、对照品如放在干燥器中保存,干燥器编号标识,特殊的品种按其说明书的要求,在特殊要求的环境条件下贮存;
3、贮存期一般按品种的规定贮存期限执行;
4、没有期限的,化学性质稳定的标准品原则上为3年;
5、生物试剂和化学性质不稳定的,原则上6~8个月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