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方法适当的标识;
2、方法范围;
3、被检测或校准物品类型的描述;
4、被测定的参数或量和范围;
5、仪器和设备,包括技术性能要求;
6、所需的参考标准和标准物质(参考物质);
7、要求的环境条件和所需的稳定周期;
8、操作程序的描述,包括:
1)物品的附加识别标志、处置、运输、存储和准备;
2)工作开始前所进行的检查;
3)检查设备工作是否正常,需要时,在每次使用之前对设备进行校准和调整;
4)观察和结果的记录方法;
5)需遵循的安全措施;
9、方法接受(或拒绝)的准则和/或要求;
10、需记录的数据以及分析和表达的方法;
11、不确定度或评定不确定度的程序。
在CNAS-CL01:2018准则7.2.2.1中明确要求
“实验室应对非标准方法、实验室制定的方法、超出预定范围使用的标准方法、或其他修改的标准方法进行确认。”
实验室日常检测活动中,时常出现以下情况:
1)检测对象与标准方法不一致;
2)操作方法与标准方法不一致;
3)仪器配置与标准方法不一致;
4)标准样品等与标准方法规定不一致。
实验室要对以上这些不一致情况进行判断,如果是常态,则为非标准方法,按照非标的要求要求进行方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