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方法验证的一般要求:
1、标准编制组应编制方法验证方案,根据影响方法的精密度和准确度的主要因素和数理统计学的要求,选择合适的实验室、样品类型、含量水平、分析人员、分析设备、分析时间等内容。
2、标准编制组除可以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外,还应提供实际样品进行方法验证,实际样品应尽量覆盖方法标准的适用范围。
3、在方法验证前,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方法原理、操作步骤及流程,必要时应接受培训。
4、方法验证过程中所用的试剂和材料、仪器和设备及分析步骤应符合方法相关要求。
5、参加验证的操作人员及标准编制组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方法验证报告》中的“原始测试数据表”,若有必要,应附上与该原始测试数据表内容相符的图谱或其他由仪器产生的记录打印条等。
6、标准编制组根据方法验证数据及统计、分析、评估结果,最终形成《方法验证报告》。
二、方法确认的方法有6种:
1、使用参考标准或标准物质进行校准或评估偏倚和精密度。
2、对影响结果的因素进行系统性的评审。
3、通过改变控制参数检验方法的稳健性,如恒温箱温度,加样体积等。
4、与其它已确认的方法进行结果比对。
5、实验室间比对。
6、根据对方法原理的理解和抽样或检测方法的实践经验评定结果的测量结果不确定度。
三、方法验证的方法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对执行新方法所需的人力资源的评价,即检测/校准人员是否具备所需的技能及能力,必要时应进行人员培训,经考核后上岗。
2、对现有设备适用性的评价,是否要补充新的的标准器或标准物质。
3、对物品制备,包括前处理、存放等各环节是否满足新方法要求的评价。
4、对操作规范、不确定度,原始记录、报告格式及其内容是否适应新方法要求的评价。
5、对设施和环境条件的评价,必要时进行验证。
6、对新方法正确运用的评价,当有旧方法变更时,应对新旧方法进行比较,尤其是差异分析与比对的评价。
7、按新方法要求进行两次以上完整模拟检测/校准,出具两份完整结果报告。
注意:
1.方法确认应有文件规定和相应记录,当修改已经确认过的方法时,应确定这些修改的影响,如果影响到原有的确认,应重新进行确认。
2.方法验证应有文件规定和相应记录,当方法变化后,应重新进行验证。
四、实验室方法验证的具体要求
1、检出限的验证
确定检出限,按方法操作步骤及流程进行分析操作,计算结果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检出限等各项参数。最终的方法检出限为各验证实验室所得数据的最高值。
2、精密度的验证
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测定:采用高、中、低3种不同含量水平(应包括一个在测定下限附近的浓度或含量)的统一样品,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
实际样品的测定:各验证实验室应对1~3个含量水平的同类型样品进行分析测试,按每个样品平行测定6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标准偏差等各项参数。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重复性限r和再现性限R。
3、准确度的验证
若各验证实验室使用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 1 ~ 3个不同含量水平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按全程序每个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平行测定 6 次以上,分别计算不同浓度或含量水平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的平均值、标准偏差、相对误差等各项参数。
若实验室对实际样品进行加标分析测定确定准确度,则需对每个样品类型的1 ~ 3 个不同含量水平的统一样品中分别加入一定量的有证标准物质/标准样品进行测定,每个加标样品平行测定 6 次以上,分别计算每个统一样品的加标回收率。
对各验证实验室的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分析,计算其相对误差或加标回收率的均值及变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