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可以取消手写原始记录?
答:原始记录不一定要手写的,实验室只要能控制记录就可以,这个不是硬性规定的。
二、原始记录可以写成电子版,然后打印出来签名吗?
答:可以的。原始记录是可以誊抄的,但是要保存原版,并能够提供溯源。
三、检测样品的图谱是不是不用打印出来,只写原始记录就可以了?
答:可以不打印出来,存放在电脑上,要在纸质上写明存放路径即可。但是电子版记录要保存得到,且不能随意更改存放位置。
四、报告上包括的信息在记录上都必须有吗?比如经统计分析后计算的检测结果、绘制的曲线、结果判定等,原始记录上可以没有吗?
答:报告上必须有的内容可以到CNAS和CMA的认可准则中找。
原始记录上必须有的内容有:
1. 样品的表述,
2.样品的唯一性标识,
3.使用的检测和校准方法,
4.环境条件:温湿度等,
5. 使用的设备、仪器和标准物质,
6.观察到的记录,
7.依据记录所进行的计算(写出计算公式就行,不必要把计算过程列进去)
8.实验/检测人员的签字,
9.审核(复核)人员的签字,
结论:依据现有的原始记录能够复现你的实验,这是记录的终极要求。
五、始记录不用每页都签字,那具体应该如何操作,才能控制?
答:只有在保证记录的完整性的前提下,才能只签首页。可以标注页码的方式来保证完整性。
六、能否举例说明下什么是测量不确定度啊?
答:在测量和实验操作中产生的实验必然存在的误差,不是由于错误导致的。
七、如果检测结果是0.49,标准要求小于等于0.5,不确定度是5%,这种情况报告结论怎么写?
答:这是属于符合性判断的问题。
5%是相对扩展不确定度,那么绝对扩展不确定度就是0.49*5%=0.0245,所以测量的结果就应该是0.49±0.0245,那这种情况上限就是0.5145,也就是说真是测量的结果是有可能超过0.5的。报告结论就有可能是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就是无法判断。
第二种情况做一个风险共担的声明。
这时候存在两种风险:
一种合格变成了不合格的(风险在客户),
一种不合格的变成了合格的(风险在实验室),
那就共同承担风险好了,就按0.49小于0.5算合格好了,不考虑测量不确定度算了。
如果客户以上都不同意,既要求实验室必须给出结论又要求不承担风险,那么第三种方法,可以判断0.49小于0.5,算作合格,但是要依据5%这个不确定度,来确定合格的可能性是多少,百分之多少,然后说明,判断是合格的,但是这种判断成功的几率是多少?比如说,5%的测量不确定度是95%的概率,那判定合格的概率可能只有70%或者65%,那就告诉对方,有70%的概率判定这个是合格的。
人身伤害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化学物溅入眼内、眼睛受污染时,应坚持自行就地处理的原则,立即拉升眼睑,使溅入物流出,同时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冲洗时应将眼睑提起,注意将结膜囊内的化学物质全部冲洗掉,同时要边冲洗边转动眼球,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严重时应立即送医院就医。
2.皮肤溅着致灼伤,应就地将溅落物立即尽量吸除,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冲洗要及时、彻底,反复多次,头面部灼伤时,要注意眼、耳、鼻的清洗,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严重时立即送医院就医。
3.急性中毒时,应迅速将中毒者脱离事故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注意保暖,解开领口,保持呼吸畅通,根据中毒者呼吸情况,及时输氧(鼻管给氧、密闭口罩给氧或强制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口呼吸,并立即送医院就医。不慎食入时,应给足量饮用水进行催吐或用植物油洗胃,严重者送医院就医。
4.因食入、吸入、接触造成中毒时:
①立即将患者抬离中毒现场,清除毒物,阻止毒物的继续吸收,如皮肤污染时,立即用微温的肥皂水或2%碱水彻底清洗(不能用热水)。如误服中毒,应尽快催吐和洗胃。
②对症治疗:
呼吸困难者,要给予输氧,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发生脑水肿时,应迅速让患者脱水利尿,同时服用保护脑细胞的药物以及苏醒药物,并给予输液;大量出汗、脱水严重者,要补充盐水。
③烧伤(压伤)事故:
烧伤(压伤)伤势应视情况的严重性做好相应的救护措施,对轻伤者可先用止血膏止血,再用纱布包扎,送医院治疗;对严重者应立即止血,并拔打“120”急救电话或立即送医院就医。
有机溶剂的使用
易燃有机溶剂: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易燃有机溶剂:
许多有机溶剂如果处理不当会引起火灾甚至爆炸。溶剂和空气的混合物一旦燃烧便迅速蔓延,火力之大可以在瞬间点燃易燃物体,在氧气充足(如氧气钢瓶漏气引起)的地方着火,火力更猛,可使一些不易燃物质燃烧。当易燃有机溶剂蒸气与空气混合并达到一定的浓度范围时,甚至会发生爆炸。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将易燃液体的容器置于较低的试剂架上。保持容器密闭,需要倾倒液体时,方可打开密闭容器的盖子。应在没有火源并且通风良好(如通风橱)地方使用易燃有机溶剂,但注意用量不要过大。储存易燃溶剂时,应该尽可能减少存储量,以免引起危险。加热易燃液体时,最好使用油浴或水浴,不得用明火加热。
使用易燃有机溶剂时应特别注意使用温度和实验条件,特别注意易然有机溶剂的燃点、自燃温度、燃烧浓度范围。
化学气体和空气的混合物燃烧会引起爆炸(如3.25克丙酮气体燃烧释放的能量相当于10g炸药),因此燃烧实验需谨慎操作。
使用过程中需警惕以下常见火源:
明火(本生灯、焊枪、油灯、壁炉、点火苗、火柴)、火星(电源开关、磨擦)、热源(电热板、灯丝、电热套、烘箱、散热器、可移动加热器、香烟)、静电电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