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1年11月25日2时47、50分,台东西北处发生两次7.3级地震。地震为双主震型。台湾东部灾害最重。花莲死亡11人,重伤70人,轻伤l15人,房屋倒塌865栋,房屋破坏333栋;台东死亡4人,重伤18人,轻伤77人,房屋倒塌141栋,房屋破坏244栋。高雄、台南、屏东也均有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破坏。全台电力、铁路及公路均受到地震破坏。地震前后伴有地声、山崩、地裂、喷水、发光现象。地震有感范围遍及全岛各地。余震范围较广,北至瑞穗,南至知本主山,直径达100公里。到当年年底,共计发生有感地震10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