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消灭或控制杂草生长的农药。广义上是防除所有不希望其存在的植物的药剂,亦称除莠剂。使用范围包括防治农田、苗圃、林地、幼林抚育、森林防火道、草原、草坪、园林、花卉、非耕地、铁路、公路沿线及工厂、仓库、住宅、机场周围环境的杂草、杂灌、非目的树等有害植物、河道、渠道、湖泊、池塘、水库等水域的水生杂草等。当除草剂与植物接触时,它的作用要受到植物的生物学形态、解剖学特性、生长习性、遗传特性、吸收部位、转移速度以及在植物体内发生的多种降解和代谢等生理、生化过程的影响。这些植物因素和除草剂的特性、施药剂量、放药方法、施药时间、耕作条件、土壤、气候、光照、环境因素等相互作用,确定了某种除草剂在某种植物上的药效和持效期等。
1980年世界除草剂已占农药总销售额的41%。达47.56亿美元,超过了杀虫剂而跃居第一位。进入80年代世界除草剂发展渐趋平稳,主要发展高活性、杀草谱广、低用量、低毒、效益高的新品种,如磺酰脲类、咪唑啉酮类、含氟二苯醚类、环已烯酮类等。1989年世界农药销售额为215 亿美元,其中除草剂为95亿美元占44.2%。美国使用除草剂最多,占世界35.6%;其次是欧洲,占26.3%。世界除草剂品种超过300个,总产量每年70万-80万吨有效成分,占化学农药的40-50%。
1979-1990年,中国生产品种增加到20多个,年产量约3万吨;丁草胺、禾草丹、乙草胺、地乐胺、敌草胺、苄嘧磺隆、野麦畏、燕麦枯等的生产,使品种结构有一定改变。1990年全国化学除草面积约2133多万公顷,其中稻田化学除草面积约占1/2。?
按作用方式分为两类:①灭生性除草剂。即在正常用量下对作物和杂草无选择地全部杀死的除草剂。如百草枯、草甘膦等。②选择性除草剂。只能杀死杂草而不伤作物,甚至只杀某一种或某类杂草的除草剂。又可分为能防除单子叶杂草而对双子叶作物无害的单子叶除草剂,如稀禾定、喹禾灵等;能灭除双子叶杂草而对单子叶植物无害的双子叶除草剂,如麦草畏等。
按施药部位分为4类:
①茎叶处理剂。直接喷洒于杂草叶面、整株杂草上,抑制或死杂草的除草剂,如敌稗、灭草松等。
②土壤处理剂。作物播种前或播后苗前施于土表或混入土壤中,如野麦畏等;作物苗后施于土表,抑制和杀死正萌动的杂草,如利谷隆等。
③茎叶兼土壤处理剂。既可用于作物芽前作土壤处理,抑制和杀死刚萌动的杂草,也可在作物生育期作茎叶处理,如氟磺胺草醚等。
④水面(中)施用除草剂,如醌萍胺、草甘膦等。
按在作物体内的移动性分为两类:
①触杀性除草剂。除草剂与植物组织(叶、幼芽、根)接触即可发挥作用,药剂并不向他处移动,如大多数二苯醚类品种、百草枯等。
②内吸传导性除草剂。药剂可被根、茎叶、芽鞘吸收在体内传导到其他部位而起作用,如苯氧羧酸类、二氮苯类、取代脲类大多数品种。
根据化合物来源分成三类:
①生物源除草剂。用天然的化学骨架作为新型除草剂的化学基础,植物、真菌和细菌可产生多种有植物毒性的化合物。如微生物除草剂或微生物代谢产物除草剂,如除草霉素、苯草酮、双丙氨膦等。
②有机除草剂,人工合成的有机化合物。种类多,使用范围广,发展最快,占除草剂的绝大部分。
除草剂通过一条或多条途径和多种效应,抑制植物体内某一生理生化过程或反应,造成许多过程的失调,而导致杂草死亡。
农田杂草与作物共生,某种除草剂在一定用量与使用时期范围内,能够防除某种或某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