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转让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分别是:
(1)专利权转让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专利让与人和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专利项目的名称;
3)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4)专利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5)专利实施和实施许可的情况
6)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7)价款及其支付的方式;
8)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争议的解决办法;
10)其他约定的事项。
(2)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让与人和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专利项目的名称;
3)发明创造名称和内容;
4)发明创造的性质;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清单;
6)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
7)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8)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9)争议的解决办法;
10)其他约定的事项。
(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让与人和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专利项目的名称:
3)发展创造的名称和内容;
4)实施许可的范围;
5)专利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和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6)技术情报和资料及其保密事项;
7)技术服务的内容;
8)验收标准和方法;
9)使用费用其支付方式;
10)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1)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13)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其他约定事项。
(4)技术秘密成果转让合同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1)让与人与受让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
2)转让项目的名称;
3)技术秘密成果的内容、要求和工业化开发程度;
4)技术情报资料及其提交期限、地点和方式;
5)技术秘密的范围和保密期限;
6)使用非专利技术的范围;
7)验收标准和方法;
8)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0)技术指导的内容;
11)后续改进的提供与分享;
12)争议的解决办法;
13)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14)其他约定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