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仓储批发商:利用仓库网络,向仓储企业租赁仓储能力,然后卖给生产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由于批发商购买仓储能力时数量较大,或利用仓库的闲置资源购进成本较低,以较高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企业。同时网络仓库可以为购买仓储的企业提供仓储信息平台服务,借以增值。
2. 仓储协会形式:吸引部分仓储企业和企业以会员形式加入协会,协会不以赢利为目的,而是为会员单位提供仓储宣传,信息共享,仓储能力置换,仓储交易等服务。会员需要交纳会员费,以维持协会的运转。
3. 综合物流企业:以仓储网络为依托,继续提供其他物流服务的企业。利用其广阔的仓库网络,向企业提供网络分销服务,以及物流的其他增值服务。
4. 仓储企业联盟:一个系统或全国范围的仓储企业建立的仓库网络,可以异地揽收业务,提供同质商品的异地交割,提供物流单据的流通兑换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