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生物进化的各种学说。亦称“演化论”或“天演论”。法国生物学家拉马克于1809年在其《动物学的哲学》一书中,第一次提出系统的进化学说。英国博物学家达尔文1859年出版的《物种起源》一书,不但以大量的事实证明生物是进化而来的,而且提出自然选择学说来说明生物的进化,奠定了进化论的科学基础。生物进化论是研究生命发生发展规律以及如何运用这些规律为人类造福的科学。是生物科学中的一个带综合理论性的基础分支学科。生物进化论认为,生物(包括人在内)都不是神创的,而是由一定的物质经过亿万年演化而来的。最早的生物由非生物物质逐步发展而成,现代各种生物都有共同的祖先,因而生物彼此之间都有或近或远的亲缘关系。能遗传的变异是内因,生活条件是外因,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这就是自然选择。自然选择使具有有利变异的个体得以生存下来,并繁殖后代,而具有不利变异的个体就被淘汰了。这就是达尔文进化论的核心——自然选择学说的要点。自然选择学说较好地说明了生物进化的原因和过程,所以得到许多学者的支持。但由于进化问题的复杂和时代的限制,达尔文的自然选择学说还不够完善,还有不少推测成分。因此,在达尔文以后进化论发展的过程中,曾先后出现过种种学派,如新达尔文主义、新拉马克主义、直生论、骤变论、综合进化论、分子进化的中性学说和间断平衡学说等等。有的学说被科学事实否定了(如直生论等);有的学说则彼此取长补短,在其他学科的推动下,共同促进了生物进化论的研究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