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遗传物质的功能单位。原称遗传因子。100多年来,人们对它的认识不断深化。1866年,孟德尔在《植物杂交试验》中用大写字母代表显性性状及其遗传因子,用小写字母代表隐性性状及其遗传因子。1909年,丹麦学者约翰森提出用“基因”一词来代表遗传因子,并提出基因型(生物的遗传成分)和表现型(由这些遗传成分所表现出来的性状)两个名词。1910年,摩尔根在正常的红眼果蝇中发现了白眼果蝇,由此知道基因可以突变,设突变的白眼基因为W,便可推知正常的红眼基因为W。1911年,摩尔根以红眼长翅果蝇与白眼残翅果蝇杂交,子二代除有大量亲本类型外,还有小量白眼长翅和红眼残翅的重组类型,表明连锁基因发生了部分的交换。以后的实验表明,交换是一种普遍存在的遗传现象。但在40年代中期以前,还未发现过发生在基因内部的交换。根据以上情况,当时人们认为一个基因既是一个功能单位,也是一个突变单位和交换单位。1944年,埃弗里(O.T.Avery)等证实肺炎双球菌的转化因子是DNA,从而证明基因由DNA组成。1955年本泽(S.Benzer)以大肠杆菌T4噬菌体为材料,研究了快速溶菌突变型rⅡ的基因精细结构,发现在一个基因内的许多位点上,既可发生突变,又可发生交换,表明一个基因是一个功能单位,但不是一个突变单位和交换单位,因为一个基因可以包括许多突变单位(突变子)和交换单位(重组子)。1969年,夏皮罗(J.Shapiro)从大肠杆菌中分离到乳糖操纵子,并在离体条件下能实现转录,表明基因可以离开染色体而独立发挥作用。70年代以后,随着DNA测序术和重组体DNA技术的发展,对基因又有了新的认识。1977年F.桑格(Sanger)在噬菌体X174中发现了重叠基因,在A~J的10个基因中,基因E和D重叠,基因A、B、K、C也彼此重叠。以后发现,在噬菌体MS2和猿猴病毒40(SV40)都有重叠基因存在,表明重叠也是基因的一种存在形式。1977年,霍格内斯(D.S.Hogness)等报道了在黑腹果蝇的28SrRNA基因中存在着间插顺序(inter-veningsequences,IVS),从而发现了断裂基因(splitgene)。断裂基因的DNA中存在着一些间插顺序(又称内含子,intron),它们在转录之后的加工过程中被切去;没有被切去的DNA区段称为外显子(exon)。外显子拼接起来就成为成熟的mRNA,后者再转译为肽链。此外,人们还在酵母菌、玉米、果蝇等真核生物中发现了转座子(transposon,Tn)——一类带有基因的、有转移能力的DNA片段,如细菌质粒中的DNA。由上可知,基因的概念是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发展的。根据目前的认识,基因应是能够转录和翻译(或转录)产生基因产物(包括蛋白质和RNA)的DNA序列。就产物的类别说,可分为蛋白质基因和RNA基因(包括rRNA基因和tRNA基因);就产物的功能说,可分为结构基因(酶和不直接影响其他基因表达的蛋白质)和调节基因(能影响其他基因表达的蛋白质——如阻遏蛋白、转录激活因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