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心跳骤停为儿科危重急症,表现为呼吸、心跳停止,意识丧失、突发面色青紫或苍白、或抽搐,脉搏消失,血压测不出。各种严重疾病、窒息、电击、溺水、严重外伤等突发意外事故均为其常见原因。呼吸心跳骤停说明患儿面临死亡,及时发现,争分夺秒,积极抢救往往可起死回生。另外普及院外心肺复苏知识,有利于意外事故致呼吸心跳骤停患者就地积极抢救,增加成功机会。
临床表现
1.神志突然丧失,出现昏迷、抽搐。 2.发绀或面色苍白。 3.心跳停止或心动过缓,年长儿心率〈30次/分,新生儿〈80次/分。 4.呼吸停止或严重呼吸困难,无有效气体交换。 5.颈动脉和股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 6.瞳孔散大。 7.心电图等电位线或室颤。
诊断依据
1.心跳停止。 2.颈动脉和股动脉搏动消失,血压测不出。 3.心跳呼吸相继停止,何者先停止,由原发损害决定,其间隔可长可短。 4.神志突然丧失,出现昏迷抽搐。 5.瞳孔散大,面色苍白或青紫。 6.心电图监护示:心搏徐缓、心室纤颤、心室停搏。
治疗原则
1.立即建立通畅的呼吸道。 2.立即人工呼吸。 3.心脏按压:胸外心脏按压,胸内心脏按压。 4.应用心肺复苏药物。 5.心电图监护。 6.保护脑、肾功能。 7.低温。
用药原则
1.心搏、呼吸停止,紧急复苏时应用肾上腺素、洛贝林进行心肺复苏。 2.心动过缓时应用肾上腺素或异丙肾上腺素,阿托品增快心率,并加用5%碳酸氢钠、地塞米松等,低钙时静注钙剂,钙正常时可用异搏定。 3.呼吸心跳基本恢复后,可用20%甘露醇、速尿,减轻缺氧引起的脑水肿。
辅助检查
1.在心跳呼吸骤停发生时,需立即执行心电图和(或)心电监护,以监测复苏。 2.在复苏过程中或成功后,需进行框限“B”检查,以指导进一步处理。 3.复苏后神志持久不恢复或临床疑颅内总是影响恢复,可紧急行“C”项检查。
疗效评价
1.治愈: (1)呼吸规则,节律正常。 (2)扪到颈、肱、股动脉搏动。 (3)听到心音,心率正常,心律失常转为窦性心律。 (4)瞳孔收缩。 (5)口唇、甲床颜色转红。 (6)面色青紫消退。 2.好转:未完全达以上标准。 3.未愈:复苏15 ̄30分钟,心跳呼吸未能恢复,宣告临床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