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是内科危重急症之一。常发生于各种心脏病,如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肌炎或心肌病及严重的主动脉瓣狭窄,大量心包积液、梗阻型心肌病、病窦等。亦常见于严重的电解质紊乱、药物中毒、手术及麻醉意外、溺水、触电各种原因所致的休克等。心脏骤停是否能抢救成功,在于抢救是否及时和正确,因此应正确掌握心肺脑复苏技术,就地抢救,不断提高抢救成功率。
临床表现
一般心脏骤停4秒以上,病人可以出现黑蒙;5-10秒者由于脑缺氧而引起昏厥;停搏15秒者可产生昏厥和抽搐,称Adams-Stokes综合征。如不及时恢复,可进入昏迷状态,接着出现叹气样呼吸困难及紫绀,多在心跳停止45秒后出现瞳孔散大,1-2分钟后瞳孔固定。心跳停止3-5分钟以上者,往往造成中枢神经系统不可逆损害。
诊断依据
1.主要依据:(1)突然神志丧失或抽搐;(2)大动脉搏动消失(如颈动脉);(3)心音消失。 2.次要依据:(1)叹气样呼吸或呼吸停止;(2)瞳孔散大;(3)手术时伤口不出血。 3.辅助检查:心电图示心跳骤停有三种表现:(1)心室颤动或扑动,呈心室颤动或扑动波;(2)心室停搏:心电图呈一条直线或仅有心房波;(3)心电-机械分离:心电图虽有慢而宽大QRS波,但不产生有效的机械收缩。
治疗原则
心跳骤停一旦发生,应立即进行心脑肺复苏的ABC程式,必须分秒必争。
用药原则
一旦发生心跳骤停应立即进行心肺脑复苏术,立即使用心脏呼吸复苏选用“A”、“B”项中药物、利尿、脱水、纠正酸堿平衡失调及电解质紊乱、人工心脏按压术等,做到分秒必争,争取复苏成功。
辅助检查
“A”项检查是本病首选,待抢救稍有效果时,可再选择“B”项中专案检查。
疗效评价
1.治愈:心脏跳动恢复,自主呼吸恢复,神志恢复者。 2.好转:心跳恢复,但神志未能恢复者。 3.无效:心跳呼吸均未能恢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