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用的关键又在于杀菌剂、杀虫剂之间以及药、肥之间不能发生化学反应,不影响药、肥的物理性状,如可溶性、悬浮性、乳化性等等,也不能影响各自的功效。当然,不起化学反应也就不会增加药剂对人畜、植物的毒害和药肥料的分解。从保持药效的角度看,我们已经知道一些药剂不能和碱性农药(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混用,例如氟虫脲、灭幼脲、啶虫脒、三唑锡等杀虫剂和代森锰锌、三乙磷酸铝、恶霜灵、甲霜灵、三唑酮、烯唑醇、异菌脲、春雷霉素、多抗霉素、南宁霉素等杀菌剂。推理,它们也不能和碳铵、草木灰、钙镁磷肥、磷酸二铵、硼砂和钼酸铵等碱性或弱碱性化肥混用。
一些植物生长调节剂,如赤霉素、矮壮素、乙烯利等也不能和碱性农药或肥料混用,否则就会分解失效。除草剂如果用于土壤处理,在多数情况下是安全的特别是各自先和细潮土(或水)混合后在使用前再混在一起的做法。但如果用于茎叶处理,就要十分慎重,单独使用时,剂量稍大或喷施不均匀都可能招致药害,所以一般不要和肥料一起混用。如果混用,也要先将除草剂配成母液,肥料也要先用水溶化后再与母液混合,并且要现喷现配。
生物农药不能和化学肥料或杀菌药剂混合,因为化肥和杀菌剂可能杀死其中的有益微生物,降低防治效果。另外还要注意一些药剂对混用的特殊规定,如一种叫做氯溴异氰尿酸的杀菌剂,它能够兼治真菌、细菌以至病毒病害,是难得的好药,但也有“不宜与其他农药混用”的规定,推理,也不宜与化肥混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