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禁止使用某些禁用兽药 目前,国家已制定了兽药禁用清单,畜禽饲养者应严格遵守。要按规定决不使用盐酸克伦特罗等β-兴奋剂类、已烯雌酚等性激素类、玉米赤霉醇等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氯霉素及其制剂、呋喃唑酮等硝基呋喃类和安眠酮等催眠镇静类等21类药物。如果生产的畜禽产品是用于出口,禁用兽药的范围更大,如欧洲允许使用的抗生素只有莫能霉素、盐霉素、黄霉素和卑霉素4种。
有选择地使用某些兽药 在畜禽养殖中,有些药物虽然允许使用,但其在畜禽体内吸收、分布、转化和消除有一个过程,必须停止用药一段时间后,产品才能用于食用。例如,使用伊维菌素驱虫,休药期至少应达到:牛28天、羊8天、猪5天之后才能屠宰上市。在屠宰前休药的同时,有些药物在动物的某一生长阶段不可使用,如洛克沙胂:休药期5天,蛋鸡产蛋期禁用;莫能菌素钠(欲可胖、瘤胃素):休药期5天,蛋鸡产蛋期及奶牛泌乳期禁用;马杜霉素(加福、抗球王):休药期5天,蛋鸡产蛋期禁用;尼卡巴嗪和乙氧酰胺苯甲酯(球净):休药期9天,蛋鸡产蛋期禁用。
尽量使用兽药替代物 在预防和治疗畜禽疾病及促进畜禽生长时,应尽量使用绿色微生态制剂,来替代会产生药残的药物。如芽孢杆菌类制剂、乳酸杆菌类制剂、双歧杆菌类制剂、酵母菌类制剂等,或者使用寡聚糖、有机酸、中草药等制剂。
(1) 使用中药 因为中药对畜禽产品及环境没有污染,某些植物还具有促生长作用。
(2) 使用益生素 因为益生素可竞争性地排斥病原菌,具有提高饲料转化效率,促进畜禽机体免疫功能,降低死亡率及改善环境等效果。
(3) 使用生物活性肽 因为生物活性肽可提高动物免疫力,促进动物生长。此外,糖萜素对沙门氏菌等多种致病菌、柔嫩艾美耳球虫和传染性法氏囊炎均有良好的抑制作用;酸化剂可促进畜禽生长、防治仔猪腹泻;有机微量元素具有提高畜禽生产性能、机体免疫功能和其它养分利用率等作用。
(4) 使用药物须规范 养殖行业必须实施绿色养殖生产技术,避免使用各种违禁药物,严格遵守兽药的使用规定,对兽药的使用进行详细记录,对用量进行监督和控制,不能销售或屠宰处于药物降解周期内的畜禽,也不能利用其蛋、奶等产品。
此外,还应注意以下问题:畜禽养殖者应注意科学饲养,加强管理,减少畜禽发病,力争少用药物。
畜禽患病后,要经确诊后再对症下药,切忌无目的地盲目用药和滥用药物。
注意药物与饲料药物添加剂之间的协同,避免重复用药。
改变某些终身用药的方法为阶段性适时用药,减少生育期内用药量。
慎用药物。坚决禁止将抗生素作为饲料添加剂和将在停药期内的病畜禽急宰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