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要点:
1、建场要求:养殖场应建在地势较高、空气干燥、水源充足、排水良好、有利于疫病防治的地方,周围3公里以内无畜禽屠宰加工厂、化工厂、医院及其他污染源,距离交通干线、居民区1公里以上为宜。实行自繁自养,分区饲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方式。
2、引种原则:应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畜场引种,隔离观察15~30天确定为健康后,方可使用;仔畜应来自于生产性能好、健康、无污染的群体。
3、饲料使用:饲料原料感官色泽一致,无发酵、霉变、结块和异味,安全、营养;使用配合饲料、浓缩饲料,要到取得饲料生产许可证的厂家购买;严禁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
4、疫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对养殖环境进行消毒;实行程序免疫,对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羊痘等疫病实行强制免疫,结合当地实际选择性的对其他疫病进行免疫。同时,做好经常性的免疫监测。
5、治疗用药:选择“三证”齐全,通过GMP认证的厂家。慎用拟肾上腺药、平喘药和解热镇痛药;禁用麻醉药、中枢兴奋药,使用做好登记,包括:栏舍、数量、兽药品种、生产厂家、批号、使用时间等。坚持休药期制度,休药期按农业部278号公告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