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正确使用 要严格按照各类添加剂的使用说明,对适用对象、剂量和注意事项等严格控制,不可自行其事。添加剂只可混于干粉料中,做短时间存放,不能混于加水贮存料或发酵饲料中,更不能和饲料一起加热煮沸。使用时要与饲料混匀,通常的做法是,先与5~10%的饲料预混,再混以30%的料,最后全混,切不可把添加剂一次加入大量料中混合。
3.随购随用 饲料添加剂不宜长期保存(保存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尤其是维生素制剂,其稳定性较差,应随购随用,不可积压;暂时不用或没有用完的添加剂,要保存的干燥、阴凉、避光的地方,以免失去活性影响效果。
4.交替使用 抗生素添加剂要交替使用,防止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影响使用效果。
5.防止混用 不少饲料添加剂之间存在拮抗作用,混用不当非但收不到应有的效果,而且容易引起一些不良反应。例如:碱性较强的胆碱不能与钙磷添加剂、维生素添加剂等混用;补充磷时,不要同时添加过多的氧化镁和硫酸镁;铁制剂不能与维生素A、E、D等混用;铁剂、土霉素、四环素等,不能与石粉、骨粉、贝粉、蛋壳粉等钙质添加剂混用;在用土霉素、四环素类药物作为添加剂添加到日粮中时,忌喂微量元素添加剂;磺胺类药物不能与人工盐、硫酸镁、硫酸钠、石膏等含硫添加剂同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