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生毒鱼事件及注册鱼场名单闹剧后,使得港人对食品危机意识加强。消费者委员会最近测试市面上的罐头鱼及吞拿鱼三文治,发现若开罐后不立刻食用,鱼肉中可引致食物中毒的“组胺”含量会超标。
香港消委会在市面上23种罐头鱼样本,包括吞拿鱼、沙丁鱼、凤尾鱼、鲔鱼、鲭鱼等罐头鱼,发现样本内可引致食物中毒的“组织胺”含量都远低于国际标准。但是,一般鱼罐头开罐后在室温环境下24小时,“组胺”含量就会大幅度增加,以至超出国际标准9倍,食用会出现“组胺”中毒,包括口部刺痛灼热、呕吐和出疹等现象。所以,开罐后的鱼罐头应及时食用。
根据国际标准,每千克罐头鱼的“组胺”含量不应超过2百毫克,但开罐后24小时,每克鱼肉的“组胺”含量会大幅增加。所以开罐后一定要及时食用,同时也必须存放在摄氏4度以下。组胺较常见于鲭科鱼类包括吞拿鱼、沙甸鱼和马鲛等,由细菌性腐败产生。一般而言,若鱼类被捕获后存放期间温度控制不善,较容易产生组胺。组胺一旦在鱼肉内形成,即使烹煮亦不能去除。
组胺中毒通常表现为感到辛辣、口唇刺痛、皮肤起疹、头痛、头晕、皮肤瘙痒等,严重的情况下还导致恶心、呕吐和腹泻。这些症状通常在食用受污染的鱼30分钟之后出现,持续4-6小时,一般会在24后消退,很罕见的情况超过24小时,可服用抗组胺药物治疗。
另外,消委会亦巡查过20间食肆,观察处理吞拿鱼三文治的方法,发现4间雪柜的温度高达15度,而标准温度应该是摄氏4度以下。消委会认为,三文治准备好后不应存放多于两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