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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奶粉“限带令”开始实施
 
专题介绍
从3月1日起,香港实施《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要求离港人士不得携带总净重逾1.8公斤的婴儿奶粉(2罐),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0万元及监禁两年。实施前两天已拘捕19名内地人。

香港本次奶粉限带令新规自推出以来就受到内地舆论及消费者的关注和争议,奶粉问题也成为了两会期间讨论的热点事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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