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初,合肥工商部门发现市场上有一种"牛肉膏"添加剂,可以将猪肉加工成"牛肉".这种牛肉膏不仅在小肉松作坊中使用,在一些小吃店,也是公开的秘密。
随后,广州、江西、福建等地也纷纷查出"牛肉膏",使得这一事件持续受到高度关注。
2011年4月26日,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表示,牛肉膏是一种复合调味料,国家相关标准明确规定可以应用到食品生产过程中,而不法商贩将猪肉等非牛肉原料,冒充牛肉膏制品出售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应依据有关法律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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