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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食品安全执法检查报告
专题介绍
  今年4月到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和四位副委员长分别带队,赴天津、内蒙古、黑龙江、福建、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甘肃等10个省区市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其他各省区市进行自查。
  6月30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向常委会作了关于检查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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