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检验、计量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
1.化学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日用化工、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涂料、水泥、气体、农药、化肥、水处理、煤炭焦化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2.材料成分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硅酸盐类、矿物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非金属材料成分进行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分析仪器和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的成分进行检验、检测、化验、分析、监督的人员)。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力学进行检验、检查、测试、实验、试验的人员(使用材料检验仪器设备,对金属、非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物理、力学和机械性能进行检验、检查、实验、试验的人员)。
4.食品检验工(员):包括从事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及卫生、毒性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5.纺织纤维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棉、毛、麻、蚕(丝)和化学纤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纺织纤维、用仪器或感官进行物理性能、分等定级检验的人员(对棉、毛、麻蚕(丝)和化纤等针纺织品原辅料纤维进行检验、验配、分类、分级、分析的人员)。
6.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员:包括从事贵金属首饰、摆件、纪念章(卡)等饰品、钻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宝玉石等岗位,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金银铂等贵金属加工的饰品的质量(贵金属含量、重量及外观)、钻石的真伪和加工质量及品质分级、宝石(玉石、珍珠)饰品的种类和加工效果进行检验、鉴别的人员。
7.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盐雾及霉菌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仪器仪表等产品的机械、生物、化学、气候及电磁等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试验的人员)。
8.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可靠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障碍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9.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工(员):包括从事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及漏电电流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机电等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检验、检查的人员)。
(二)计量人员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长度计量工(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2.热工计量工(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3.衡器计量工(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4.硬度计量工(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5.容量计量工(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6.电器计量工(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7.化学计量工(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维修及修理的人员。
8.声学计量工(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9.光学计量工(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10.电离辐射工(员):从事测量电离辐射剂量、放射性活度的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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