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于2011-11-2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该标准将于2013-01-01实施。
《通则》要求,预包装食品的能量和核心营养素(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和钠)的含量值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为营养标签所强制标示的内容。另外,对于豁免强制标示营养标签的预包装食品,如果在其包装上出现任何营养信息时,应按照本《通则》执行。(相关解读:营养标签新规正式发布核心营养素和能量将强制标注)
对于《通则》中的若干问题,网友们在食品论坛中展开了相应讨论(讨论地址:http://bbs.www.sqrdapp.com/thread-484074-1-1.html),现整理汇总部分网友回帖,具体如下:
一、营养标签数据主要通过原料计算得来而非检测
有人担心因标注营养标签会花费大笔检测费用,对此网友“lpy1305”回复说,通则中第3.4条已明确指出,食品营养成分含量应以具体数值标示,数值可通过原料计算或产品检测获得。同时还推荐参考中国营养学会出版的《食物成分表》,根据该资料提供的各种食物的营养组成成分,结合产品原料使用量,就可以计算出营养成分组成了。
另外,有网友对如何标注反式脂肪酸存在疑惑,网友“lpy1305”建议首次标注,先按GB/T 22110-2008检测反式脂肪酸含量,后续标注如果工艺没变的话,就不再需要重复检测。
二、新旧版本部分要求对比 “0界限”标注规定有变化
我国现行的营养标签法规主要是2008年5月1日实施的《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对比新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网友“bluesky2008”感觉比旧版本要简单多,同时概括了营养成分表方面3点主要差别:
1、以前的核心营养素和其他营养素之间要加一条横线以示区别,现在没有了。
2、矿物质钙等的排序也不同了;
3、其他GB14880上面的营养强化剂以前是写在营养成分表之外的,标注添加量。现在也得一并写在营养成分表中了,只是排在最后。
另外,网友“bluesky2008”指出,“0界限”的标注也有变化。现在明确规定处于临界线的一定要标0,以前的标准没有明确,导致很多企业还是走了擦边球,比如某大公司的低蛋白质饮料蛋白质含量只有0.2-0.4,现在只能标“0”。
网友“qxqgood2008”说,2008版<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中,食品能量 = 蛋白质x4 +脂肪x9+ 碳水化合物x 4;而GB 28050-2011中指出,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供能分别占总能量的13%、27%、60%。认为新版标准改变了产能系数,碳水化合物为主要的能量来源.
而网友“lpy1305”不赞同这一观点,他认为产能系数没有改变,仍旧是蛋白质4,脂肪9,碳水化合物4,这是1g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产能4kcal/9kcal/4kcal的意思;新标准说的13%/27%/60%只是能量来源,表示的是一天的能量摄入合理的来源是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各占13%/27%/60%,跟产能系数不是一个概念。
三、肯定与不足
新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推出得到众多网友的赞同。网友“harry.huang”认为:
在发达国家早就要求对营养标签进行强制性标识了,中国刚刚起步,但是能够迈出这个步子很不错了。对于五大标识项目,都是与人民群众的日常健康息息相关的,我个人认为这个规定非常及时!
同时,该网友还还建议:以后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规范和检查,并对标识的项目逐步进行完善,今后应该及早向世界发达国家的要求看齐。
同时,该网友还还建议:以后相关部门应该加强规范和检查,并对标识的项目逐步进行完善,今后应该及早向世界发达国家的要求看齐。
网友“lpy1305”提出与消费者认知有关的疑虑,他认为,营养标识除了企业标识之外,还应该加强营养基础知识在消费者群体中的普及,这样才会发挥出营养标识应有的作用而非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