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2年3月以后,消费者将能从市场上见到标注后的农业转基因产品了。2002年3月20日农业部发布了《农业转基因生物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列出了我国第一批实施标识管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目录,即大豆种子、大豆、大豆粉、大豆油、豆粕、玉米种子、玉米、玉米油、玉米粉(含税号为11022000、11031300、11042300的玉米粉)、油菜种子,油菜籽、油菜籽油、油菜籽粕、棉花种于、蕃茄种子、新番茄、番茄酱。
《办法》规定,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消费者可以此标识加以辨别。
《办法》规定,转基因动植物和微生物,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产品,含有转基因动植物、微生物或者其产品成分的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等产品,直接标注“转基因××”。转基因农产品的直接加工品,标注为“转基因××加工品(制成品)”或者“加工原料为转基因××”,消费者可以此标识加以辨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