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食品》标志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注册,经注册的《绿色食品》包括五类近1000种食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分类法划分),凡在此范围内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获得《绿色食品》标志:
(1)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经农业部指定的环保监测部门审定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标准;
(2)原料作物的生产操作规程符合“绿色食品”的无公害控制标准;
(3)加工产品的生产及包装,储运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最终产品由农业部指定的食品监测部门依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合格。
(1)产品的主要原料产地经农业部指定的环保监测部门审定具有良好的生态环境,符合“绿色食品”的生态标准;
(2)原料作物的生产操作规程符合“绿色食品”的无公害控制标准;
(3)加工产品的生产及包装,储运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最终产品由农业部指定的食品监测部门依据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检测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