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测样品流转
1.1 样品管理员对接收的所有委托送检样品应做好记录,按照检测要求将送检样品交给相关检测室,办理好交接手续;
1.2 检测人员对送检样品进行核对交接,按照要求进行制样;
1.3 检测人员在检测样品试毕后,应将试毕检测样品放在试样已检区;
2.检测样品的贮存
“试毕”试样及客户有特殊要求的剩余送检检测样品最后交样品管理员“留存”保管。
3.检测样品的处置
3.1 试毕检测样品的试样,留样期不少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期限。
3.2 对无特殊要求的剩余送检样品留样期不超过报告申诉期。
3.3 公司内部常规例行委托检测的检测样品无特殊要求时留样期为1星期。
4.检测样品的保密与安全
4.1 严格按照与客户签订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检测样品的检测、储存与处置 ,严格执行保密管理规定,对客户的检测样品、技术资料及有关信息负有保密责任。
4.2 对有特殊要求的检测样品,应做出相应安排,包括检测样品接收、流转、贮存、处置及技术资料的管理,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检测样品的完好及机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