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品的代表性、有效性和完整性将直接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度,因此必须对样品的取样、贮存、识别以及样品的处置等各个环节实施有效的控制,确保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谁负责收样品并移交给检测室,谁负责样品的检测,谁负责样品的储存,谁负责品管理情况的督查,都要在文件中规定清楚。
要根据委托方的要求与本中心的能力,进行合同评审,包括抽样的评审, 抽(采)样要确保科学、公正。所得样品应具有代表性或可获性,并保持完整。
样品的接收、识别、标识、登记、划区摆放。
接收客户送检样品时,应根据客户的检测需求,查验样品与资料的完整性、符合性以及确认样品的可检性,对样品进行唯一性标识与检测状态标识,记录登记,并将样品与委托单移交检测室。
样品检测状态标识指:“待检”指样品处于待检状态;“在检”指该样品正在检测中;“已检”指该样品已经检测完毕;“备查”指该样品留作必要时复检之用。
样品按流转顺序流转,每一个“接口”交接签署时,应检查样品数量与状态。样品在制备、测试、传递过程中,应避免非检测性损坏或丢失等检测意外的发生。如发生意外,应予以说明,进行补救。
样品贮存于专用样品室,专人管理,限制出入。根据样品性质的不同,分类存放,确保安全、不污染、不变质,物帐相符。
样品管理要做到防火、防盗、不丢失、不混淆、不变质、不损坏。对样品信息保密。留样期内的不挪作它用。
规定样品保留期,留样期满,填写《样品处置单》,经负责人审批,进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