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福建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31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9批次,其中,有4批次食品检出
微生物
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晋江市池店镇日成吉餐饮店的长方盘(消毒日期为2023年6月17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福建雅思嘉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6月4日生产的肉松满满
蛋糕
,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建宁县田园超市有限公司;标称滁州嘉味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生产的
酱板鸭
(香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闽清县六意超市有限公司;标称滁州嘉味食品有限公司2023年5月1日生产的酱板鸭(酱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销售单位为闽清县六意超市有限公司。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14934-2016)中规定,消毒餐(饮)具中大肠菌群不得检出。餐(饮)具中检出大肠菌群的原因可能是餐具清洗、灭菌不彻底,或存放过程中污染等。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GB 7099-2015)规定,糕点中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发酵肉制品类除外)菌落总数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针对抽检不合格产品,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开展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