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浙江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32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2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农
兽药残留
超标、
重金属
污染。
其中,1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超标,为杭州萧山桂娘水产商行销售的明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氯霉素是一种杀菌剂,也是高效广谱的抗生素,对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均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中规定,氯霉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明虾中检出氯霉素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饲料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为慈溪市胜山于春密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辣椒,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镉是最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中镉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辣椒中镉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长过程中富集环境中的镉元素。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要求杭州、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杭州、宁波等地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