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山西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19期、20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情况的通告,共检出不合格食品6批次。
其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
农药残留
问题,占不合格总数的83%,分别为乡宁县好又多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分公司销售的芹菜,其中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泽州县下村镇成庄矿区传军蔬菜粮油店销售的韭菜,其中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阳泉市华龙乐购南山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沃柑,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襄汾县菜多多蔬菜店销售的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乡宁县中翔仓储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尖椒,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限量值不得超过0.2 mg/kg。腐霉利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辣椒、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苯醚甲环唑是高效广谱杀菌剂,对蔬菜和瓜果等多种真菌性病害具有很好的防治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苯醚甲环唑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苯醚甲环唑在橘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
此外, 还有1批次是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为临县前月镜粉条加工店生产的粉条,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粉丝粉条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导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