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浙江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16期
食品安全
监督
抽检
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56批次,其中,5批次食品检出
食品添加剂
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温州市侨嘉楼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新安江街道土平烧饼店销售的
油条
,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丽水市莲都区阿季早餐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西湖区华霞点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温州市瓯海经济开发区涛记早餐店销售的
红糖
馒头
,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含铝食品添加剂可用作膨松剂、稳定剂、抗结剂和染色料等,在海蜇加工过程中也需要使用大量的盐和明矾(硫酸铝钾)盐渍新鲜海蜇,使其大量脱水而成,同时起到防止海蜇腐烂的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在即食海蜇中的最大残留量为500mg/kg(以Al计),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铝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含铝添加剂,或者其使用的复配添加剂中铝含量过高。铝的主要毒性表现在神经毒性、生殖和发育毒性,没有致癌性。铝虽然具有毒性,但并不是只要摄入就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这不仅取决于食品中铝的含量,还与食用这些含铝食品的数量以及食用时间长短密切相关。
糖精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糖精钠在粮食加工品中不得使用;红糖馒头中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度,从而超范围使用甜味剂。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