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2期通告,检出32批次不合格食品,其中,14批次食品检出
微生物
污染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食品分别为:由南昌市亚二十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三文鱼,
大肠菌群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田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李振球客家熏鸡,
菌落总数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天和食用菌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珍硒姬松茸猴头菇麦芽冲调粉,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雷竞技百科 要求;由赣州市南康区丘岭食品厂生产销售的李子,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吴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江西和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冯博士?钙维生素D3咀嚼片,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于都华鑫实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迎宾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江西易堂源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易堂源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南康区浮石山天然食品饮料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鄱阳县饶洲纯矿泉水厂生产销售的饶洲纯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市南康区鑫宝农场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益秀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高安市大旺水业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高安市蔡溪山泉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樟树岭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安义县峤岭圣水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忆思湉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德安县袁家湾天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天然清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由赣州金百净山泉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金百净山泉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如果食品中的大肠菌群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除发酵肉制品外)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4CFU/g。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 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测结果均为不得检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并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查清产品流向、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