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安徽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3年第13期
食品安全
抽检
信息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7批次,其中,有5批次食品检出农
兽药残留
问题。
抽检信息显示,不合格产品分别为:
安徽百大合家福连锁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佳源广场店(合肥)销售的汪丫(汪丫鱼),
恩诺沙星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池州市贵池区青阳路农贸市场王连娥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巢湖市惠又多生鲜超市销售的豇豆,
倍硫磷
、三唑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安市霍山县乐尔辉超市鑫港店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宣城宁国市宁阳中路中心农贸市场二楼蔬菜区34-36号赵政龙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恩诺沙星属于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恩诺沙星在鱼的皮+肉中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μg/kg。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恩诺沙星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头晕、头痛、睡眠不良、胃肠道刺激或不适等症状。
甲氧苄啶是合成的抗菌药和磺胺增效药。具有抗菌谱广、性质稳定、体内分布广泛等优点。目前,我国已批准使用的甲氧苄啶,是作为增效剂与磺胺类药物联合使用。动物产品的甲氧苄啶残留,一般不会导致对人体的急性毒性作用,但长期大量摄入甲氧苄啶残留超标的食品,可能在人体内蓄积,导致胃肠道反应、皮肤过敏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31650-2019)规定,甲氧苄啶在鱼等动物产品中残留限量为50μg/kg。黄鳝中检出甲氧苄啶残留超标可能为养殖者未严格遵守用药休药期等相关规定而导致。
倍硫磷属中等毒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作物具有一定渗透性,杀虫广谱、作用迅速。适用于防治水稻、棉花、果树、蔬菜、大豆上的多种害虫,对螨类也有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21)中规定,倍硫磷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豇豆中倍硫磷残留量超标,可能为种植者未严格按照标准中规定用量使用,或者使用后未严格落实农药使用后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而导致。
腐霉利是一种杀菌剂,兼具保护和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茄子、番茄、洋葱等的灰霉病,莴苣、辣椒的茎腐病,油菜菌核病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韭菜中腐霉利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