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竞技电竞 讯8月16日,广东省市场
监督
管理
局发布2022年第25期通告,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涉及
微生物
污染、农
兽药残留
、
食品添加剂
超范围超
限量
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肇庆市昌大昌超级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佛山高明钧明城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林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五香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惠州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赛格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重庆豆奇食品有限公司九龙奇观分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辐照加工)(山椒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广州市海珠区秋玉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富利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东莞市厚街泰鸿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水煮咸干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不是致病菌指标,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的卫生状况。如果食品的菌落总数严重超标,将会破坏食品的营养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价值;还会加速食品腐败变质,可能危害人体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规定,熟肉制品中同一批次产品5个样品的菌落总数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5CFU/g,且最多允许2个样品的检测结果超过104CFU/g。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也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或储运条件不当等有关。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检出大肠菌群,是有被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产品受到了来自原料、包材、人员、设备等方面的污染,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东莞市万信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东良鲜鸡蛋和雨露金华谷物鸡蛋(15枚装赠三枚),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中山健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甲硝唑是硝基咪唑类抗菌药,对甲硝唑敏感的菌种有拟杆菌属、梭状芽孢杆菌属、产气荚膜梭菌、消化球菌属等。长期食用甲硝唑超标的食物,可能在人体内蓄积,产生消化道症状、神经系统症状、皮肤症状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中规定,甲硝唑允许作治疗用,但不得在动物性食品中检出。鸡蛋中检出甲硝唑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的药物残留量超标。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中山市盛弘百货商店销售的标称重庆市沙坪坝区朱氏山庄长欣食品厂生产的野山椒土鸡爪,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肇庆市端州区乐易购日用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普宁市胜达悠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猕猴桃干,亮蓝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云浮市罗定市仁记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潮州市潮安区高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冰梅(凉果类西西梅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开平市郑氏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咸蛋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亮蓝又名食用蓝色2号,属于水溶性非偶氮类合成着色剂,食品行业中适用于糕点、糖果、饮料等的着色。长期低剂量摄入,也存在致畸、致癌的可能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GB 2760-2014)中规定,亮蓝在水果干制品中不得使用。检出亮蓝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改善食品的感官性,提高市场价值滥用色素;也可能是为了掩盖食品的腐败变质滥用色素;还可能是企业掺假造假滥用色素。
山梨酸又名花秋酸,多用其钾盐。其抗菌性强,能抑制细菌、真菌和酵母的生长,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山梨酸可参与体内正常代谢,几乎对人体无害。只要摄入量在食品安全限量范围内并不影响人体健康,如果长期大量服用,会对肝脏、肾脏、骨骼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再制蛋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钾盐。造成食品中山梨酸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生产经营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防腐剂是常见的食品添加剂,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学成分,用于延缓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败变质。长期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损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
此外,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其他指标问题,为深圳市宝安区新安长青粮杂档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